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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改革:新年呈现新亮点

发布时间:2017-02-13 13:56:07  浏览次数:175 次

目前国企改革顶层设计基本成型,“1+N”的国企改革文件体系已先后出台了18个配套文件,剩下的4个配套文件也已经在履行相关程序。国务院国资委还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36个配套文件,共同形成了国企改革的设计图、施工图。

1月12日,国务院国资委在京郊召开了一年一度的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会议在总结2016年改革成果的基础上,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的新要求,对2017年中央企业改革计划进行了部署。

2017年,央企改革将全面进入新阶段,既有老内容,也有新亮点;国务院国资委主任肖亚庆表示,今年将深入推进公司制股份制和混合所有制改革,积极探索集团层面股权多元化改革,全面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支持中央企业间、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间交叉持股,大力推进改制上市工作,力求包括集团层面在内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有所突破。


亮点一:积极探索集团层面混合所有制改革


今年央企混改的内容涉及多个方面。在前几年开展混改试点的基础上,2017年央企混改将进一步加速、扩围并提级。加速体现在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领域的“6+1”混改方案将加快完成审批,并相继启动进入实施阶段。扩围指的是混改在上述领域继续深化的同时,试点企业和改革领域有望继续扩围,会有一些目前尚没有公开列入试点名单的企业披露混改计划。提级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将有10家央企的子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员工持股试点;二是央企集团层面将全部完成公司制改制,并积极探索在集团层面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

上述央企混改内容,最突出的亮点当属在集团层面探索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这是以前从未提及的改革新内容。长期以来,所有的央企混改试点,选择的都是央企二三级子公司。这次会议提出要在全面完成央企集团公司制改制的基础上,探索在央企集团层面开展混改,无疑是央企改革的一个重大突破。这也是在用实践行动告诉市场,央企混改无禁区;只要是“有利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的改革,都可以积极进行探索。不过央企集团层面混改推进的难度会很大,需要按照“一企一策一议”的原则,周密部署,稳健推进:一是由于还有2/3以上的央企集团公司并没有完成公司制改制,巨额的改制成本将拖累央企集团层面公司制改制进程;二是集团层面混改涉及的人财物远超子公司,改革面临的阻力与风险也将显著增加。


亮点二:加快央企资源整合


目前看,国务院国资委负责监管的央企,数量上虽然已经只有102家,但其所涉及业务范围仍然十分广泛,在绝大多数行业领域都存在有央企身影。

央企投资高度分散,而且一些央企的业务重合度也很高,既不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也加剧了央企之间的竞争,阻碍了央企效率提升。国务院国资委成立以来,也在央企聚焦主业方面采取过一些措施,但收效并不明显,尤其是近年来,央企主业不突出的现象似乎有所加剧。这次会议提出,要突出央企“精干主业”,持续提升央企核心竞争力,要求央企坚定不移地突出主业、做强主业。

当前钢铁煤炭领域产能过剩压力突出,市场分散化现象同样突出,行业前10企业的市场份额远低于欧美国家。加之前些年钢铁、煤炭、电力央企出于降低成本的考量,为控制资源或延伸产业链,纷纷向上下游领域扩张,进一步强化了市场分散化状态下的业务重叠。增强央企竞争力,既要依靠创新驱动,也要通过优化资源配置,不断聚焦并做强主业,以提升核心业务的盈利能力与市场竞争力。

为此,国务院国资委提出,今年要通过兼并重组加快央企资源整合,包括推进钢铁、煤炭、电力业务整合,以优势龙头企业为平台推进专业化整合,从而在加快落实“僵尸企业”清理与过剩产能淘汰的同时,打造相应领域更具国际竞争力的我国央企及其产品品牌。

近年来,随着对外投资的快速增长,央企海外资产显著增加。为严控海外投资风险,提升海外资产收益,国务院国资委对央企海外资产整合也进行了部署。


亮点三:鼓励央企与地方国企交叉持股


去年以来,国企之间的交叉持股日渐活跃,交叉持股成为过去一段时间内国企混改推进乏力下的一个可行次优选择。以前也有不少国企之间的交叉持股,但基本上都是财务层面的投资,不涉及产业链的协同整合。而去年以来国务院国资委所推动的交叉持股,总体上都是围绕产业链进行的。以产业链协同整合为出发点的国企交叉持股,既有利于完成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加强上下游国企之间的战略协同,形成产业联动效应;也有利于实现国企股权结构多元化,推动公司治理的改进与完善,提升国企管理效益。

不过略有不足的是,去年的交叉持股改革,股权主要还是在央企之间进行无偿划转,央企与地方企业之间股权跨层级的无偿划转或有偿转让并不多见。这次会议明确提出来支持央企之间、央企与地方企业之间交叉持股,应该能够对央企引入地方国企持股,或是参与地方国企改革产生积极推动作用。相对而言,央地之间的交叉持股,要远比央企之间的交叉持股更有意义。首先,央地交叉持股有助于淡化国有企业之间的身份差异,从而推动淡化国有企业的所有制差异;其次,由于央企与地方国企分别由不同层级国资委负责监管,这一监管主体的不同,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产生制衡效果,因而更有利于推动央地交叉持股企业改进与完善公司治理,提升管理水平,增进企业绩效。

来源《中国企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