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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人 期待你的作品,关于国资系统“百年永康 红色印象”活动征稿启

发布时间:2021-06-07 14:35:48  浏览次数:388 次

在全市国资系统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热潮中,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进一步促进企业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活跃广大干部职工的文化生活,营造健康向上、团结奋进的良好氛围,全市国资系统“百年永康 国资印象”活动开始征稿啦

欢迎全市国资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踊跃投稿

一、主办、承办、协办单位

1.主办单位:永康市国资办

2.承办单位:五金城集团

3.协办单位:国投控股、城投集团、交投集团、水投集团、文旅集团、金汇集团、四方集团、五金资产公司

二、主题

聚焦喜迎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线,以“百年永康 红色印象”为主题,通过书法、国画、摄影作品,唱响歌颂党、歌颂祖国、歌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时代主旋律,赞美祖国的大好河山,讴歌全市国资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爱岗敬业、团结奋斗、甘于奉献的精神风貌,展现祖国欣欣向荣的景象和国企国资改革以来取得的发展成就,从而营造健康向上、团结奋进的良好氛围,鼓舞和激励广大干部职工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永康建设“世界五金之都、品质活力永康”而不懈奋斗。

三、征稿对象

全市国资系统在职、在岗人员,离退休人员均可参加。

四、征稿范围及要求

1.征集作品的范围包括:书法作品、国画作品、摄影作品。

2.以各市属国有企业为参展单位统一组织作品参展,不接收以个人身份参展的作品。

3.每个参展单位报送的作品数量不限,但个人每一类最多只能报送三件作品。作品可为新创作作品,也可为曾参展、参赛过的作品。

4.各类作品必须与作品主题相符,且必须是作者原创,不能抄袭、盗用他人作品,也不得代替他人进行创作。一经发现,均取消参展资格。

5.各类作品内容必须健康向上,贴近生活,充分体现展览主题,并具有一定的艺术感染力。其中反映国有企业新貌和广大干部职工工作、生活的作品在评选中将优先考虑。

6.作品规格:书法作品毛笔、硬笔均可;软笔书法以竖式为宜,竖式原则上不超过四尺整张(高不超过138cm,宽不超过69cm);横卷(高不超过40cm,长不超过245cm);篆书、草书作品需写清释文;硬笔书法作品的格式及大小尺寸不限。国画作品不超过四尺整张(高不超过138cm,宽不超过 69cm),使用材料和表现形式不限。摄影作品彩色、黑白均可,单幅、组照均可(组照4-8幅),单幅规格长边不小于3000像素,无压缩JPG格式,大小不小于5MB,并报送7寸扩印片(背面注明题目、作者及联系方式)。摄影作品需原图,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适度调整,不得合成、添加、删除、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7.各市属国有企业需对参展作品进行严格把关、遴选,将本单位内产生的优秀作品上报,并按要求统一分类、逐项填写参赛作品登记表。对审查不严、工作不力、弄虚作假的单位,将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批评。

8.为扩大本次展览的社会影响、促进社会各界对国资国企工作的支持和理解,提高全市国资系统干部职工业余文化生活水准和艺术品味,各市属国有企业可向本地书法、国画、摄影界的知名人士邀请作品(作品登记表中请注明邀请作品)参展,但不参加评奖。

9.参展作品请各市属国有企业统一汇总,于2021年7月30日前报送五金城集团党建人事部(永康市五金北路277号6418室,联系人:项红友,电话:87071587,电子信箱67811031@qq.com)。

五、活动日程

为保障整体活动有序、高效推进,本次活动主要分为以下四个阶段开展:

1.第一阶段:2021年5月,作品征集工作正式启动;

2.第二阶段:2021年5月—7月30日 作品征集、各市属国有企业选送作品,邀请专家,组织评选;

3.第三阶段:2021年8月1日—8月15日,作品布展;

4.第四阶段:2021年8月底前,作品展出,组织观展。

六、评选办法

1.本届作品评选由主办、承办、协办方组成组委会,邀请专家组成评审会,在报送作品中拟评选出入展作品100件,并从入展作品中评选出获奖作品若干件。

2.个人奖按书法作品、国画作品、摄影作品三大类分别设奖项,各评出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奖金分别为1000元、600元、300元、200元,颁发证书。组织奖根据报送作品的质量、获奖作品的数量和获奖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具体办法为获得金奖1件作品加15分,获得银奖1件作品加10分,获得铜奖1件作品加5分,获得优秀奖l件作品加2分,入展1件作品(组照按1件计算)加1 分,共评选出组织奖3名,颁发证书。

3.本次获奖作品拟在2021年8月份举办活动。

七、组织领导

各市属国有企业要切实加强对此次活动的组织领导,把参加此次展览作为推动党史学习教育、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利契机,组织和动员本单位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突出文化活动的群众性,每个市属企业各类作品至少上报5幅。要通过参加这次展览,引导和培养广大干部职工对艺术活动的爱好和兴趣,丰富文化生活,提高艺术修养,用实际行动自觉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筹划、精心部署,周密安排。

八、有关说明

1.本次展出主办方有权对参展作品进行展出、研究、摄影、录相、出版及宣传。送展的作品一律不退,不支付作者报酬。作者享有署名权,参展作品保证具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和承诺不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包括知识产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否则,如引发的任何争议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凡投稿者均视为认同本次活动的征稿各项要求,解释权归主办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