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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金城集团出台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3-05-23 14:26:15  浏览次数:306 次

      近日,五金城集团制订印发了《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劳动用工管理办法》《请销假及各类假期规定》三项制度。

      近年来集团绩效管理创新实践,健全完善了绩效管理体系。新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全面优化绩效管理流程、组织和员工考评方式和结果分级运用,确保考核激励更加精准有效,更好地激发队伍活力。《办法》明确分组织绩效和个人绩效分别进行考核。组织绩效以年度为周期进行考核,在当年年末或次年年初进行,考核内容分常规职能工作指标、年度重点工作指标和领导班子评价三部分。个人绩效分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分别从德、能、勤、绩、廉五个维度进行考核,全面评价员工表现。绩效考核更加突出注重实绩、奖优罚劣,发挥好考绩激励作用,推进工作高效、有序运转。

      《劳动用工管理办法》明确了员工招录、合同管理、奖惩等10项内容,奖惩制度规定在工作上大胆创新,并为集团带来显著经济效益者等10种情形可获嘉奖,惩罚主要分为口头警告、通报批评、记过、降级、免职或待岗以及辞退6种,并明确不同惩罚适用情形。

      《请销假及各类假期规定》对请销假、签到考勤、工作纪律、各类假期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今年以来,集团积极落实市委巡察整改要求,持续深化改革,通过制度改革与创新,让广大员工树立起集团与职工命运共同体意识,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